婚前财产公证,婚后我是否享受该房屋的部分产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33:24
女友继承的房屋,我出了部分资补偿另一继承人的,房产证办女友的,我们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后我是否享受该房屋的部分产权.

1、婚前财产不管怎样都不会再婚后便趁共同所有,你女友继承的房子当然属于你女友的。
2、你出资补偿另一个继承人,法律上,你是借钱给你女友。如果结婚后又离婚,你可以请求你女友还钱,如果不还可以请求执行该房屋,当然,前提你得有证据
3、另外你们双方可以再达成一个补充协议,关于如何分割这房子,再去公证也可以

不享有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不想享受产权,只能享受居住权

你们的婚前财产公证是公证该房产有你一部分?还是公证你出了部分资?

按照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如果你们没有就产权有过户的话,很难说婚后你是否可以享有房屋的部分产权,你支付的补偿款可以作为债权向女友主张。

视你们之间的公证文书而定,如果公证全部归于女方,则你婚后对该房屋是没有所有权的。
而且对于之前出的那部分补偿的资金则可以视为一种借贷行为,也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可以根据现存证据来判断

你女友继承的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要看你婚前财产公证是怎么公证的.里面都提到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