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任和义务的一些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34:19
我叔叔家的唯一的孩子是从小领养的,两年前这个孩子被亲生父母认回去了,今年20岁了,现在和亲生妈妈在一起生活,可是户口还在我叔叔家并没有做变更,之前他也会有空就回来看叔叔,叔叔还帮他交学费。现在叔叔生了重病,我想请问:
1,这个孩子在法律上是否是我叔叔的孩子,他们之间是否存在责任和义务的关系;
2,我爸爸现在照顾叔叔是纯粹感情上的付出还是也存在法律上的义务,谢谢
补充一点,他从小到大都没有上户口,直到他被亲生父母认回去才开始办理各种手续上了户口,而且经协商同意,将户口上在了我叔叔家

首先得先确定一下你的家庭状况。如果你的叔叔还有配偶的话,那么抚养的责任首先应该归于他的配偶也就是你的婶婶。如果你的叔叔已经没有了配偶,那么你的爸爸就负有一定的抚养责任,而且是当然义务(具体可以参考《民法通则》其中的“婚姻家庭与继承”这一章节)。
其次,当年你的叔叔收养那个孩子的时候有没有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如果有,那么收养子女是和他的亲生父母是没有了法律上的亲缘关系的,也就是说被收养子女和你的叔叔是法律上的父子(女)关系。但是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那么从法律上讲,被收养子女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了,他所要承受的只是道义上的谴责罢了。

楼主,问的不是户口问题。而是你叔叔和那名孩子之间有无登记的收养关系。在我国,收养是要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去登记的。

存在,小孩有赡养其养父母的义务,
感情上的付出,你叔叔有赡养人!(就是他的养子)

1,自从这个孩子和你叔叔成立拟制养父子关系后 就等同亲生父子的关系了 因此这个孩子是有义务照顾他的养父的 不论法律或道德上都应该。
2,这两者都存在

1.这个孩子在法律上不是你叔叔的孩子,但是他们之间存在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即这个孩子或他的父母有义务和责任来照顾你叔叔。
主要因为你叔叔将这个孩子从小养大,已经成为了这孩子事实上的监护人(养父母),尽了本该由孩子亲生父母的抚养义务,而孩子亲生父母从未尽过监护人的义务。所以现在这孩子或他的父母在法律上有义务和责任来照顾你叔叔,即扶养义务。

2.在法律上,你爸爸没有照顾你叔叔的义务。你爸爸现在照顾叔叔是纯粹感情的付出和道德上的义务。所以你爸爸照顾你叔叔是值得赞扬的举动。

收养关系解除后 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 对缺乏劳动能力由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 应当给付生活费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使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抚养赡养义务

你爸爸照顾法律上也有义务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