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求】培训费变成工资组成部分,要赔偿近万,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34:19
我们公司合同中规定工资的组成部分为:

1:基本工资

2:职位工资

3:保密费

4:考核奖金

5:培训费

每个月培训费280,保密费230,合同期是3年,现在工作了2年多了,想辞职,除开试用期,就有24个月了,公司要索赔6720元。

这是哪门子事啊!

培训费,我们都没有参加什么培训,说是什么每个月给280我们自己去参加培训。

当时当时参加工作的时候,谈工资并没有谈工资组成,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工资就是工资,没有哪么多花花肠子!

现在这样一搞,我就要配进去三个多月的工资。

还有没有道理啊,求问法律界的大佬们搭救小弟!!!
对不起大家~~

补充一下:合同上是说“薪资”,我昨天晚上查了一晚上的法律条文,对“工资”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薪资”却没有。

这里对大家的热心,我表示非常的感激!特别是“look91 ”兄的帮助,你是学法律的,我非常的信任你的回答,能否附上相应的法律条文。

这样我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另外,我们单位的培训费用是每个月都发的,工作签订三年就发三年,以至于在我之前要离职的一位员工,工资不要就走了~~~

不是说的工资。

1、所谓工资有严格的法律概念,劳动部对工资的组成有很详细的规定,简单说工资就是劳动报酬,是企业用来换取你工作的对价。因此,培训费、保密费都不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你的公司很勇猛啊,别的企业都是拼命把这些东西从工资总额里摘出去,以便减少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它怎么是反着来的?
2、按现行制度,你提前辞职属于违约行为,但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除服务期和竟业限制之外的违约金,因此企业不能找你要违约金。不过法律允许企业找你要求赔偿损失,这个损失通常就是培训费、招聘费等等。
3、要注意,培训费必须是真的,象你的企业那样每个月直接发培训费给你,那是明显的拆分工资,是假培训费,太失败了。另外,即使是真培训费,也不是全赔偿,而要按你已经履行的合同期限打折。
总之,恭喜你遇到一个想玩花样又没玩好的企业。

没写明转正后的工资吗?培训费不应该包里工资里的,培训期是多长?不会你工作2年多了还在培训吧?按规定,培训期不超过6个月,你只需赔那6个月就行了。这个合同本身就不合法。

应不应该承担培训费关键看合同怎么约定?你可以说工资不包含培训费,那么工资是否包含保密费?同样不符合劳动部相关规定。现实是只要你领多少钱,超过个人所得费扣除标准,税务都视为收入。据此,好好看合同是关键。

hefa

放心啦,如果培训费有对应的服务期的话,给培训必须是公司委托第三方来给你们培训,且该培训费已支付给该第三方,这是需要出示明确证据的。

这种假培训费的事在劳动争议中很常见,但特别容易解决,你一点都不用担心。

哈哈,公司真傻X,自作聪明啊。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辞职,只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这个培训费就是单位为了培训劳动者技能而花去的财务支出,把培训费当工资发了,而且根本没有培训,也就是说没有培训,就不存在培训的费用,所以劳动者就不用赔的。 哎,劳动合同法出台,公司老板抓破头皮钻空子,好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