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费及加班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00:14
我在扬州一家台企,去年3月开始实习,实习6个月之后才签劳动合同,但同时还要签所谓的培训合同,至少2年,还有4年,每个月除了扣保险外还得交150元的培训费,直到交满2年或者4年,如果没有满,那么钱就不还本人了,干满时间钱才会全部归还,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我签的劳动合同到了,但是培训合同时间没到,那我能否要回我的培训费?另外,我们几乎没有休息时间,一周就只有周5周六晚上不加班,其他晚上一直到10点或者更晚!而且加班工资却只有基本工资的0.8,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基本工资是多少?我是按700算的,请问扬州的加班工资正常是多少?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1.培训费收取是不合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
以任何名义变相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也就是说只有培训违约发生相关费用的赔偿,不得收取培训费用,培训合同无效.
2.加班费:平时1小时为700/20.92天/8小时*1.5倍
周六加班700/20.92天/8小时*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