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应不应该去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54:00
无意中在2个月前查出有宫颈癌然后就按照医生吩咐去做了个子宫切除手术
后来在医院修养了十几天后又回家修养2个多月
身子依旧虚弱,期间不段去各医院查看过
今天去了市里的比较有名的医院做了检查,挂专家诊,居然被告知"把不该切的都切除了"
本来只要做个小手术就可以,现在也就早恢复去上班了!
问一下,这种算不算医疗事故,手术做完后没有什么不良反映,只是身子虚,应不应该去告?
如果去告的,以什么原因?需要哪些依据?我对这些不太懂!=============================================
细胞检测报告:
鳞壮上皮内高度病变
中度炎症
病理诊断报告:
慢性宫颈炎伴高级别上皮内瘤变
并累计腺体,一处有微小浸润

上面的报告要不要做宫颈子宫清扫术!

不算,宫颈癌本来就建议做扩大清扫术的,在治疗原则上并无问题,除非你本来不是宫颈癌
再说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
等你打官司时再叫说那话的专家来作证,你先问他敢来吗

算,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