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38:39
女性会不会因强奸男性而犯罪?

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主体

强奸罪是一种发生率极高、影响极为恶劣的犯罪,对于这么一个重要的罪名,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 在女性能否成为此罪的主体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诸多分歧,司法实务界也经常有一些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做法。笔者就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些微探讨,特求教于学界同仁。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是为强奸罪,刑法理论界据此对强奸罪的通说的解释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正是基于此,理论界和司法界得出了强奸罪的主体通常只能"是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2]这一结论,他们认为"妇女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但可以成为本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3],"也可以成为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越来越开放了,在这个男人变得越来越温顺女人变得越来越强悍的时代,我们还用传统的观点来看待这个已经发展了的社会多少显得有些过时。

女性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生理学常识告诉我们,人类的生理需要是最原始也是最低级的需求,根据性学权威霭理士的研究,当人类的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形成一定的积欲,这种积欲在适当条件的刺激下就会爆发[5].而我们知道,当人们进入青春期后,随着性机能的成熟和性意识的发展,女性和男性一样,会自然地出现性欲望和性冲动.“犯罪女性需要的共同特点,是对高级的社会需要十分微弱,对低级的生理需要相当强烈.”[6]当这种性欲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恶性发展时,她们就有可能不择手段地发泄这种欲望,也就有可能采取强奸男性这种极端的手段了.很多人总以为男女在性欲方面有很大的差别,男性比女性的性欲更强,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不可否认,从表面看来是这样,并且,男女在性欲方面确实有着一定的差别,但这些差别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甚至这种差别与我们平常想象的刚好相反。霭理士就说过:“我们要知道,在性的范围以内,处弱者地位的,往往也是男子…….”“同时女子的性欲的范围却远比男子为大,所以一经唤起,其控制与驾驭之难,亦远出男子之上。”[7]难于控制和驾驭,想必采取强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