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请熟悉这方面的人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45:26
我家的房子当初是用我奶奶的名字买的,后来一直没过户,现在奶奶去世了,爷爷也早就不在了,我爷爷奶奶有9个子女,我有一个叔叔几年前也去世了,也就是说现在包括我爸爸还有8个法定继承人,奶奶没有遗嘱,那一般情况下是应该由我的叔叔姑姑他们去公证签字放弃继承,由我爸爸来继承,可是这样以后还是牵涉到一个过户问题,那是不是能我爸爸也签字放弃继承,而由我来直接继承呢?

你的叔叔姑姑和你去世的叔叔的孩子他们去公证签字放弃继承,由你爸爸来继承.因为你去世的叔叔的孩子拥有代位继承权.
你爸爸不可以放弃继承,因为你爸爸还健在,你这个代位继承权是不能实现的,它是一个期待权.只有像你叔叔那种情况才能实现.
所以由你爸爸继承,再由他以赠与的方式过户到你名下

不行,必须先有你爸爸继承,可以再办理房产证是加上你,作为共有人

你叔叔有无继承人 有的话要代位继承的
也就是说还是9个法定继承人
为了避免纠纷 可以签个协议 放弃继承
过了户就是你爸爸和你妈妈的共同财产了
当然可以直接过户给你 就不存在继承问题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