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29:55
我奶奶想把她的一套房产留给我。
请问:
1、具体的操作步骤?
2、我是孙女,不能法定继承。那是不是就是办理遗赠?如果是的话,是不是需要我奶奶的子女到场同意呢?
3、公证的费用?
爷爷二十多年前就不在了。这套房子是新的。如果他们不肯放弃呢?我奶奶想给谁就给谁啊,为什么要他们同意呢?奇怪
那我要到场吗?
我奶奶是文盲,可以由人代写,然后由她签字章,再找证人,再去公证。这样行吗?

回答如下:
1、按你家的实际情况,具体的操作步骤为你和你奶奶上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申请,如不能去公证处也可申请上门办理,法律后果为公证书出具后进行过户后房产归你;或者办理“遗嘱”申请,由公证处代书遗嘱,你奶奶签字,公证处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进行录音,法律后果为你奶奶百年后房产归你所有,但那时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申请方可过户。这两点的共同前提是你奶奶这套房产没有权利瑕疵,说白了就是这房子就是你奶奶一个人的。
2、第2个问题是办理“继承”公证时才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进行弃权声明,因为公证处要核实你奶奶为你立德那份遗嘱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如果他们不配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排除干扰”的诉讼获得继承权。
3、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请打电话咨询。

说的不好的地方还请谅解。

你说的遗赠分两中情况,一种是你爷爷和奶奶都健在。只需要你爷爷奶奶以起到场就可以了。第二种是你爷爷不在了,这个时候就需要你奶奶的子女到场了。要他们放弃继承的权利。费用那要看各个地方的公证处了。一般是房子市场价格2%

活着的时候是赠与
不在的时候就是遗产继承
这种情况不不要经过其它人的同意,只要产权人写遗嘱将房产赠送给你,然后在到公证处做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