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58:37
有一个家庭,兄弟姐妹共七个,其中四个兄弟,三个姐妹。当老大兄长十八岁结婚,刚结婚的前两年小两口没要孩子,下面弟弟妹妹多,家里比较困难,小两口两年的每个月赚到钱除了点生活费,都上交给父母亲,这两年中,父母亲在城镇里买了房子,当时最小的弟弟才七八岁。而今三十几年过去了,老父亲已过逝,老母亲也八十多了,身体也不太好。有一天小弟弟打电话给老大,叫他到老母亲那里,老大走进屋,发现满子的人,兄弟姐妹都到齐,连老娘舅也来了,他这才知道,小弟和老母亲商量好,把父母亲的房子继承给三儿子和小儿子,叫老娘舅作证人,是叫老大来签字的,老大很生气,没有签字,别的不说,就说父母亲的七个兄弟姐妹的,生病的时候也是七个兄弟姐妹照顾的,家产也应该七个兄弟共同分,小弟的做法太不道德了。但听说,只要老母亲签字把房子给三儿子和小儿子(房子的产权是做在老父亲和老母亲的名下的),就生效。所以,来询问一下专家,这个以后的遗产继承法是怎么样的?

1、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你母亲立了遗嘱,就应当按遗嘱履行。
2、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各占一半份额。你父亲死后,若无遗嘱,则你父亲的份额由你母亲和七个子女按法定继承均分,你母亲只能处分她自己的部分,无权处置你们七兄妹的份额。你们七人都享有该房的一部份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