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的三次修改对经济制度作了哪些重要的变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51:04

1988年的修正案中明确提出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

1993年的修正案中
1。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2。将农村人民公社,农业合作社改为家庭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3。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

1999年的修正案中
1。增加规定“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2。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为主的责任制”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责任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3。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明确的将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内容拓展开

2004年的修正案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