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RS造成的费用该由谁来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42:35
前几天,武汉移动自动给我开通GPRS标准套餐,0.03元/KB(30多元/MB),可以说是非常贵!第二天,我就发短信到10086要取消标准套餐业务,几分钟后提示取消了“GPRS业务”,然后我又发短信要求开通5元/10MB的包月业务,几分钟后提示成功办理“GPRS业务”,并没有下月生效或者详情咨询客服之类的提示!
我以为已经可以包月上网了,我就用手机登了一下QQ,打开了几个网页,产生了400多KB的流量。几个小时后我的手机就欠费停机了,因为移动还是算的0.03元/KB,造成了我10多元的损失。我想请问,对于我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我自己还是移动?还是都有责任?请帮我分析一下!
之后我向移动客服反映了这个情况,他们只愿承担我一半的损失!
我不是在乎那么点钱,更不可能去跟它打官司,我只是看不惯移动的行为!我觉得我们消费者不能太软件,该维护的权利还得去维护!
请比较专业的人士分析一下,答得好的我再加分!

再没有人回答吗?

回答楼主的问题
根据我国 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
四、电信业务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电信服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以文字(含图表)方式标示的电信服务价格,一律以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八、电信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资费标准、计费原则及批准文号等。

九、电信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告、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
(二)价目表、资费手册;
(三)公用电话计价器;
(四)互联网查询、多媒体终端查询;
(五)语音播报;
(六)话费清单;

十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话信息服务的,应当公开各类信息服务的项目和价格。当用户拨通信息台后,应当播送收费标准提示音。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在基本通话费之外另行收费的其他服务项目,应当公布其服务项目和价格。

你叙述的
在你开通GPRS业务以后
移动没有及时通知你服务的价目
造成你的误操作
这是移动的责任造成的

但是在你开通业务以后
你没有查询服务是否已经可以使用
没有仔细阅读 服务说明
这是你的责任

所以你和电信都有部分责任
他们只愿承担我一半的损失
是合理的

回答完毕!

反回点钱不错了~要不还跟人家打官司啊~没大意思

不管从消法的角度还是从商法的角度,你手上的两条短信便是证据.你怎

么告他们就怎么输.

但是维持正义是要成本的.你去告的话,你的背后是千千万万的受害消费

者.但为他们负责的只有你自已.律师费你要出, 时间你要出, 精力你要

付出.你觉得值得吗?这就是著名的智猪博奕.一边是正义,一边是自已无

私地付出.这个天平平衡不了.再说,移动是个大企业,你还不一定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