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没有书面协议,要退伙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04:15
我和一个朋友共同投资开了一家小店,各出资8000,后因资金不够,她又多出1500,现在已还了部分后加入的1500。现在因为合伙不愉快,我想退出,而她想仍然继续经营.但我们当初没有签定任何协议。

我说把店转让她不愿意。我说我月底分红就不再干预她任何店里任何事情,她也不愿意。我退出他说可以,但是资金退照她算的退下来只有1千多了。

我想了解下如果退出我到底应该可以得到多少钱。

1.我们在当初各自支付了一半的店面”转让费用”4000(付给上一个承租人的费用),这个费用在退伙的时候应该怎样支付?因为随着时间的延续,现在的店铺转让费用已经高于当时的费用.

2.我们也共同支付了半年租金4200,现在经营了不到3个月。这个应该怎样解决?

3.我们共同对小店进行了装修和招牌的重新制作,这个花费在现在应该怎样折算?是应该折旧或者怎样? 当初装修是我找的人免费装的,我们只出了装修用的资材钱,那我可以找他要回装修时的工人费用不?

4 还有几千的货也还在店里。

我们合伙开店已经有二个多月的时间,觉得关于资金的问题很棘手,退多了她不划算,退少了我也不会同意,如何共同经营下去的话,现在这种关系也不好做了。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给一个较为明确,清晰的解释.谢谢
还有。我应该怎样算这两个多月我们的亏盈。是否应该把当出的铺面转让和房租也算进?

依据我国民法规定,个人合伙,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话,主要就是对于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向仅其中一人要求还清全部债务,也是合法的。

本案中,对于小店的亏盈,就是这样,盈 互相协商分配,亏,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