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侵权案例分析【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51:52
案例1
1996年,孙某(女)被车辆撞到受伤,诱发精神病,经常发作。2001年7月。孙某因为基地问题与人发生争执,再次发病,被家人关在家中,7月23日,孙某趁其丈夫外出,拿了一把菜刀,藏匿在身后窜出家门,发现对门正在玩耍的李某母子两人,便两眼发直,走上前去,挥刀向李某母子砍去,致李某3岁儿子被砍6刀,李某也被砍3刀,孙某砍伤李某母子后,又将自己砍伤
问 本案属于什么类型的侵权行为?责任应当有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案例2
福建省龙岩地区某县有座著名的公园,园中湖面中有一座孤岛,在上门收养野生猴子,有人可以由工作人员陪同等到,与猴子嘻嘻,某日凌晨一点左右,某甲溜进公园,私自解开渡船,上了猴岛,被猴子群起而攻之,造成伤害,逃出公园,住院治疗,出院后,墨家向法院起诉,将公园告上法庭
问 本案属于什么类型 的侵权行为?公园是否要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这两个案例理由请多一点,充分··我们民法的考题论文,谢谢了··

下面这题论述,是加的,如果能回答我再加分··
“谈谈明星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1、精神病人致人伤害案件,由监护人承担责任。若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监护人的责任。
2、动物致人伤害案件,由于甲有较大过错,公园只需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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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了,这个问题正好我前几天找到了。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1、精神病人致人伤害案件,由监护人承担责任。若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监护人的责任。
2、动物致人伤害案件,由于甲有较大过错,公园只需承担次要责任。
3、“谈谈明星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建议你上网查找论文。

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