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如何与单位协商(已认定为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48:51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于5月初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经交警处理后肇事司机负全责。
当时后脑勺着地,腰部和颈部受轻伤。目前能正常运动、讲话,就是脑袋里晕晕的。在这修养的一个多月期间,先后去单位几次适应工作,但由于工作环境为净化间FAB,属有毒有害环境,空气闷噪音较大。以前还好,现在呆2-3个小时就头疼的厉害。
目前情况是在家继续修养,经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我还未到交警和单位两边办理赔偿。问题是单位知道我的情况后婉转的提出让我考虑后路。我也怕休息了这么久去工作还是会头疼,该怎么办,我不想拖延时间啊(单位里也确实没其他不进净化间的岗位安排给我)实在不行与单位协商离职是否妥当。
2年合同到7月到期,续签合同我已签。
字多较繁琐,辛苦了好心人。小弟不胜感激~~~

既然已经认定工伤,应该先治疗。根据你说的情况可能是还没有完全恢复,应该到医院去检查一下,是否还需要治疗或在家休息。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主要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你受伤时间才一个月左右,应该还没有康复,是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应享受全额工资、住院伙食补助。在没有康复前,单位是不应该叫你去上班的,一切应在康复后再说。

待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可以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俗称伤残鉴定,只有地市一级的劳动局才有),鉴定结论出来后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管企业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伤残职工的待遇是一样的,只是开支渠道不同)。

具体的情况,待伤残等级出来后到当地劳动局去咨询一下,再决定是在单位继续工作,还是选择离开。

因工受伤后不能胜任原职位 单位应当安排其他岗位 经调换仍不能胜任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单位应当给予补偿

你的请求权是竞合的,你既可通过民事诉讼请求交通肇事的司机及车主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依照劳动关系提起工伤劳动纠纷,要求单位承担你工伤的待遇(劳动纠纷),但这二者之间你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两面都享受。
从目前的情况看,你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不清楚,如果构成伤残,《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工伤待遇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