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6:11:16
威远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威远企业)是戚某等通过借用甲事业单位资金于1995年建立起来的,2006年决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改组前资产3500万元人民币,包括如下一些情况:1995年甲事业单位借给戚某等资金500万作注册资本,戚某等未投入任何资金,但该资本已于1999年全部还清;2000年戚某等为扩大规范,又投入了300万,占当时净资产的15%;2001年威远企业向某建设银行支行贷款1000万,由福星全民所有制企业担保,该贷款已由威远企业于2005年底还清;2003年永胜私营企业又入股400万,占当时净资产的10%;1995年到2006年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税款有800万,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500万(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的减免税为200万元);1995年到2006年的累积资产1000万,经过评估机构的计算,1995年到2006年的累积资产,戚某等的投入只起350万元的作用,永胜私营企业的投入只起100万元的作用。于是,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界定威远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资产额为:500+800+500+[(3500-500-300-400-800-500)-(350+100)]=2250(万元)。
【问题】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威远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资产额的界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对
1995年甲事业单位借给戚某等资金500万作注册资本,于1999年全部还清,不界定为国有资产;
2000年戚某等为扩大规范,又投入了300万,不界定为国有资产;
2001年威远企业向某建设银行支行贷款1000万,由福星全民所有制企业担保,但福星全民所有制企业担保未履行担保责任,不界定为国有资产;
2003年永胜私营企业又入股400万,不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税款有800万,界定为国有资产;
减免税形成的资产500万,只有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的减免税为200万元,界定为国有资产;
1995年到2006年的累积资产1000万,戚某等的投入只起350万元的作用,永胜私营企业的投入只起100万元的作用,不界定为国有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只有(1000-350-100=550万元)。
所以,国有资产=800+200+550=1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