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53:55
员工2007年11月旷工15天,当时发了旷工劝告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是依据《企业奖惩条例》旷工的条例告知员工的。该员工上了两天班后又旷工,到2008年6月已经旷工60多天了,现在公司想根据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想问问,07年的旷工劝告是否还有效?是否还需要再经过劝告这个程序?怎么样才能把这程序做得合法?
另外说明:公司制度里有关于连续旷工10天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07年的旷工劝告内容是“根据国务院《企业奖惩条例》......”而2008年1月《企业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了,请问07年的旷工劝告还有效吗?

一、如何解雇严重违纪员工
(1)解雇依据: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关于“严重违反”以及“重大损害”的标准问题:

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企业规章制度中应当对这两个概念进行量化,比如,合同期内累计5次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视为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以利于解雇员工时有充分依据。双重劳动关系是任何一个用人单位都无法忍受的事情,法律规定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解雇,但是怎么样的算“严重影响”,这个难以操作,我们在解雇前还是先提出改正要求更保险,限令员工在三日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果拒不提供的,予以解雇。

(3)程序要求:

必须收集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否则败诉风险极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4)举证要求:

司法实践中由于解雇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通俗的说就是企业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解雇理由是充分的,是有确凿证据的,所以在解雇严重违纪员工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如何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呢?因为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纪证据也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在该类纠纷中,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5)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