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法律课题,请大虾们帮忙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9:08:48
甲有名狼犬,因看管失周,在街上追逐孩童乙甚急,丙见之,忙夺路人丁伞击之,伞毁狗伤。
1。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丁的损失谁来负责?

紧急避险,为了阻止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权利受到进行的损害,而使得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利受到损失

基于小的损失挽救大的损失

2.甲,甲有监管他的狼犬的责任,如果因监管不力,而导致他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应当赔偿,由于丁是属于善意行为,所以赔偿伞的钱由甲出,如果甲无力负担,则丁才承担部分责任

虾也要懂法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