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假设一案例,请懂法律的分析。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07:57
假设:
有一天,我与女友或一人或朋友在街上行走,突然有人来抢我女友或朋友的包,这时我上去制止,将歹徒推开或用拳脚踢打开。请问这是否是正当防护呢?
接下来歹徒被我踢打开后因不服又向我冲过来,准备对我行使爆力(已进行向我冲过来),此时我还击结果倒至歹徒死亡(如在天桥上一脚踢到桥下或天桥楼梯滚下去死了,或我打到他的头部打成植物人了)
说明,我与歹徒都没有用任何凶器只是空手,打死歹徒也不是因我已将歹徒踢开后继续攻击,而是在拼打中因力气过大和踢到人体脆弱部位而死的。

现在街上小偷抢劫的太多了,多了解这方面的问题是有必要的,如果真发生我有歹徒抢劫也知道如何处理啊。
请不要把书本上的法规拿上来,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看是能看懂但用起来就不是很好,希望各位能结合现实用自已的语言来说明。谢谢

第一种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者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非法的侵害,可以对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但不可以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如过是这样,要负责一定的刑事责任。
你说的第二种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特殊正当防卫,行为人有抢劫,强奸,防火,爆炸等暴力行为实施不法侵害的,本人采取正当防卫造成行为人死伤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放心,你假设的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因防卫过当,过失导致人身伤亡,一般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会结合你的情况适当承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