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数学题,求解题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10:55
客车(甲车)和面包车(乙车)从甲乙两地相向而行,甲车每小时32千米,乙车每小时40千米,两车分别 到底甲乙两地后立即返回,返回时甲车每小时增加8千米,已车每小时减少5千米,已知两车两次相遇地相 距72千米,问面包车(乙车)比客车(甲车)早返回出发地多少小时?

解:速度比 客车:面包车=32:40=4:5 把全程平均分为9份,
当面包车到达甲地时客车距乙地还有 9×(5分之1)=1又(5分之4)份,
当客车行剩下的(1又5分之4)份时,这时速度比变为
32:(40-5)=32:35
面包车行的路程是 (1又5分之4)×(32分之35)=1又32分之31份,
这时速度比又变为 (32+8):35 = 8:7
剩下的路程是 9-(1又32分之31)=7又32分之1份
到相遇面包车还要行(7又32分之1)×(15分之7)=3又32分之9(份)
这时面包车距甲地 (1又32分之31)+(3又32分之9)=5又4分之1(份)
70的对应量是 (5又4分之1)-4=1又4分之1(份),
全路程为 70÷(1又4分之1)×9=280(千米)

280÷40+280÷32-280÷35-280÷40=0,75(小时)

为什么我算出来是81/56小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