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做法过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15:52
问题补充: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某单位销售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和一个客户在一家五星级饭店洽谈,服务员倒白兰地是倒在我的裤子上,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让他道歉,他却骂了我一句,搞得我在别人面前颜面扫地,最后找到酒店经理,经理才让那个员工道歉,但是拒绝赔偿,我的衣服是3000元买的,让他们陪3000并开出员工不过分吧?

如果你说的属实 没什么隐情 你的要求非常合理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难说 一个服务员一月能挣几个钱,再说素质高就不做服务员了,是酒店管理有问题,找酒店赔

过分了, 估计你当时有点浮躁吧。 虽然面子总要,但是总觉得, 呵呵.. 宽容也很重要的

我觉得你有点过分,胸襟有点狭窄。

我曾经看到一则故事,斯大林出席一个签字仪式,钢笔不下水,随行人员接过钢笔使劲一甩,居然把墨水甩到了斯大林的白色西裤上,随行人员吓得半死,可斯大林却说,放心,我并不是只有这一条裤子。

把心放宽些吧,只要不是弄坏了,我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做。

全力支持你的想法,你做得真是大快人心

也不算很过分,哪个人没有些错误呢?把心放宽些,得饶人处且饶人啊!不过,这样的员工是应该开除!素质太差啦!赔偿是肯定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