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私下签协议,交警说无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46:55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报警后双方私下调解并写下自定协议书签上名,当签协议书时没有警员在现在。请问这份协议书在法律上生效吗?但交警说无效,说必需要双方来到交警队签才有效,这对吗?

协议有效。
协议应当在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基础上,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承担比例方式、以及明确约定支付款项的数额、时间,并且写明履行协议后双方没有其他任何争议。
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经双方签字。

1,交通法规定发生事故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法条如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2,协议书不需要到交警队签,除非是不适宜自行协商必须按事故处理程序处理的事故。

不对,给交警一份,让他结案就行,或者按照你们的意思抄一遍

如果无人员伤亡的且车损轻微,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处理。即使报警,交警也是按先现场调解自行解决,当场在快速处理单上签字。我们威海的都这么处理。你们那的交警估计想吃唬人吧。

报警后没有经过交警的私了是无效的,因为你报警了,警察就给你立了案,你随意私了了,警察那里怎么销案呢?所以要到警察那里被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