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不存在的分公司名义同我签定合同并加盖私刻的分公司公章请问犯法?会判刑?我的经济损失能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02:49
他只是个地区的代理商并不是分公司的人,这个分公司也并不存在全是假的,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已从他那进货25万多,但合作中有很多的问题出现,货源总是不能及时到位,我的损失怎麽办??我现在才知道他的章是假的,分公司的合同,分公司的授权都是家的,现在举报他行吗?

用假的直接构成诈骗罪没有任何问题。直接报警解决。

合同诈骗.到当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带上你们签的合同和损失凭据.间接损失不能算.

私刻公章本身就违法,进一步使用就够成诈骗,到公安机关报案,到法院予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分公司公章不是真正意义的公章,所以只看该私刻行为不犯法。
但从你陈述来看,其有诈骗嫌疑,是否构成犯罪需看其主观意志。
如其私刻分公司公章目的就是与你签定合同骗取你的货款,则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25万元,该数额特别巨大,其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重刑。
若其主观上不具有诈骗的目的,这么做只是出于与你做生意的目的。则其不一定为犯罪行为。你可以这么做:1、私刻分公司公章冒充公司与你签定合同,有欺诈行为,你可单方撤销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所有货款,赔偿你因与其签定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2、你觉得履行该合同对你很有用处。可继续履行,同时给予其合理的延长交货期限,若其还是不能履行合同,可起诉法院要求退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