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工伤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1:36:59
我是一名地板安装工(打临工),哪有活就干哪。上月我替一家公司给客户安装地板时,将自己左手大拇指割断现已接上。我自己买了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还能找这家公司赔偿吗?请问这算工伤么?
现这家公司说我没和他们签订合同,不肯赔偿。说我买了保险就由保险公司赔偿与他们无关。

1 属于工伤,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 不属于工伤,公司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