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3:38:58
一、某果品公司因市场西瓜脱销,向某农场发一传真,因我市场西瓜脱销,本公司急需大量西瓜(10车皮),如果贵方有货源,请速来电商谈相关事宜,该农场因西瓜大丰收,正愁无销路,因此接到电报后验发出10车皮西瓜,并回电:10车皮西瓜已发出,请贵公司及时查收。但因外地西瓜大量拥入,致使西瓜价格大降,果品公司回电,不能接受所发货物。农场接到回电后,认为果品公司违约,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分析:
1:案例中的传真属于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承诺?
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分析时要写明法条依据)
二、甲卖给乙4头牛,卖8000元,乙先付给甲3000元,剩余货款半年后付清,合同规定乙付清所有款项之前,甲拥有牛的所有权,乙在付完3000元后将牛带走。试分析:
1:假如在乙付清其余5000元之前,牛被乙卖给了其他人,则此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回答带法条)
2:甲与乙的合同规定,在乙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甲拥有对牛的所有权,那么这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回答带法条)

一、答1:案例中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
答2:农场发出西瓜的行为应为新要约,果品公司并没有做出承诺,所以该合同并不成立,但因为果品公司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及时回复农场,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故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答1:此合同效力待定,因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该合同效力待定。
答2:该合同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