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父母要离婚. 抚养权应该是谁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45:56
我一个朋友的父母因为他不听话.父母要离婚.
他又想跟他的妈妈在一起.请问这时候抚养权应该是谁的?
看他好可怜啊..帮他一把...有没谁知道?
我那朋友~~他~~书都不读~~我去他家找他玩~他还当面和他父母吵架~~~~~~~他都修学了...........他是我兄弟啊~~~~我不能不管啊~~·有没什么办法?
谁来帮帮我~~
他是修学......~~~他有选择权利吗?
他说他父母今天已经变成同居的身份了~~~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离婚了?
帮帮我~~~
后知后觉的某某某~没指望你会看见这里~也许我发这个问题很可笑~只是感激你给我面子~没跟那个人吵起来~囧~也许你什么都不知道~就当我有病~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离婚,对抚养权有争议的,子女在10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的意见。
在未成年的范围内,你年龄越大,决定的权利也越大。

所谓抚养权,简单说就是父母离婚后不能在一起生活的前提下,你和谁在一起生活。仅此而已。不管与哪一方生活,都不改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标准是其实际收入的二到三成。

如果他已经满十周岁,离婚由谁抚养应当片求孩子的意见.
只有办了离婚手续(法院或者民政局登记)才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