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就是不肯走,怎么办.!难道法律真是这么软弱.保护不了弱小群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55:18
法律有什么作用?什么是法律.?法律不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吗?
法律站在恶人、无懒面前真的这么渺小吗?
事情是这样的,在今年5月,我们的一处出租屋因为给人入屋盗窃。
承租人的财物被盗。事后,承租人单方面要求我们(出租方)赔偿损失并且不交房租.
(我们并没有严重过失)。经过我们多次想和他商讨.承租人一直态度非常恶劣,均置之不理。
后来我们没办法.经过商量,决定通过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最悲哀的就是到法院起诉。
法院接纳了我们的诉状,可到了今天!法院法官打电话来,说:“他找被告倾谈过,建议我们庭外和

解,因为法律程序安排时间比较长,或者和解对双方利益都有好处。还说和被告商量过,但被告态度很差

,是一个不讲道理野蛮的人。被告现在开出的条件就是赔偿他一个多月的租金、给回保证金、水电不交,

他才肯搬走,你认为如何?”
我考虑到我说:“让利他一个月的租金,给回保证金都可以,但水电费必须要交,因为被告已经是违

约在先,不交租金,拖延至今已经一个多月,我已经一再忍让,但被告却得寸进尺,还说要反告我们没有

出租许可证。法官说:“你就忍让,赔偿他,让他这种人早点搬走,你的损失或许没有这么大因为官司一

再拖下去,即使你赢了如果他没有钱赔偿你,到时候时间又去了,租金也讨偿不到,损失不是更大吗?”
请问各位,我该怎么办?还有承租方还说要反告我们没有出租许可证。法院说他这样反告我们,诉讼

又会一再拖延。《如果我们没有出租许可证,但又在居委会登记了出租人员资料,那我们之前和承租人所

签定的租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还有,到现在,承租方依然安然无恙舒舒服服的住在我们的出租屋里面。我们除了漫长的等待法院之

外,什么都不可以做?恶人为什么不受法律的约束。
我的权益该如何维护?为什么恶人在法律面前会这么嚣张?
QQ:195742471

这么P大的一点事还用找法院?如果你所说情况属实,大可以用武力简单搞定。不交房租就别想住房,把人赶出门不就可以了?这不是很简单吗?水电费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果保证金不够扣除的话把能扣的东西扣下抵押,看谁狠啦!
没有房屋出租许可证是政府部门该管的事,与房客何关?所签租房协议当然有效。

法院的说法不无道理.和解当然对双方都要好一点,但面对无赖,还是得动用法律,你可以要求其承担因该无赖所致你的其他损失,比如因打官司所少收入的房租!

我是学法律的,从成本上来看采取诉讼程序的却不划算。

打官司不仅需要缴纳诉讼费用,耗费财力;还要收集证据,耗费人力;法庭调查需要时间,耗费心力。诉讼结果还未必如愿!

法院审判是讲证据的,事实是靠证据还原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就得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是调解。

但是当然,如果你尽到房东的责任,房客遭窃责任不在你,维护你的利益也是法律所提倡的。

我的建议是如果水电费不是很多就算了,但你非要争这口气的话官司也不是不能打。

总之,利弊给你摆明,决断终靠自己。

1、出租许可证是胡说八道。租赁合同只要有要约、承诺和合意,你们签订了合同,在居委会做了登记,租赁合同就生效了。你们双方就要履约...租赁不像不动产转让一样需要登记,更不需要什么许可,许可证完全是瞎说,不用理他。是他违约,他没有权利理直气壮的。

2、法院的诉讼成本。法官说得有一定道理,调解也是民事诉讼中一个经常而必须的程序,是为了体现诉讼的效率。法院应尽力在当事人间调解以达成诉讼成本的节约和社会的和谐。但这完全是基于双方当事人同意的,要是被告实在太过分了,你不同意调解,法院也不能强制调解。但是如果你选择诉讼,就算胜诉了,执行起来也需要一定时间和成本,因此这个利害是应该权衡一下的。

3、确认你在失窃中没有责任。只要你在出租的时候确定了房屋的安全,就是不缺窗少门小偷很容易就能进来的话,你就是没有责任的。他要觉得自己损失了让他自己去报案。

4、关于武力等私力救济。私力救济通常来说是不被提倡的...当然如果你们能很快达成一致就行,现在看来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