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07年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适用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45:12
我们是2004年参加工作的,当时有毕业协议书说是要解决编制,但是由于很多原因没有解决,现在要解决编制了,可是出台了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逢进必考”这个政策对我们适用吗?如果不适用我们该怎么办。要找那些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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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是教师职业

“毕业协议书说是要解决编制”如果编制类型是事业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那你单位解决越来还比较容易,如果是纯公务员编制的话,目前确实“逢进必考”,但也有例外,比如选调生就可以直通车进公务员编制,其它好像没什么好办法了。像这种人事合同的争议,又没办法诉之法院告其违约,只能通过人事仲裁了。

如果是教师,据我了解,现在大多学校都实行聘任制,前提也是参照公务员考试进行事业单位招考,只有特殊的一些人才引进项目才走“直通车”,建议你查阅一下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对你们这类的人才引进有什么规定没有?有的话就有依据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让教育部门向学校施压。现在政府实行信息公开,你可以到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办查阅相关文件。

首先要看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如果不是公务员(广义的),就不用理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逢进必考”。

如果属于公务员,原则上还是适用“逢进必考”的。因为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属于部门规章,即使你申请人事仲裁也基本上是不会胜诉的。建议把重点放在考试上,面试因为你已经到了解决编制的地步了,基本上单位都会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