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律师进来回答!谢谢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40:09
我哥被告强奸未遂!

`那个女的和我哥的关系是在网上认识的 ``是一个学校在现实好象也有一段时间。因为我哥大学毕业了要去上海。所以他们同学就让我哥和那女的在临走之时 来点什么确定关系,(没来成,那女的哭着走了)。。那个房东本来是告的说是 我哥的同学扰民(警察问他女的那女的竟然说不认识我哥,我听我妈说是那女的18,9岁见警察吓傻了?) 因为他们踢他的门。。后来我哥走了,又被打电话叫回来了``(房东可能是见那女的哭着出来,所以改告强奸?)本来事后想让那女的作证,那女的却不管,也不说认识我哥。现在法院是说我哥强奸未遂 算不算强奸未遂? 我们该怎么办呢?
(哦 对了警察在我哥那搜到避孕套了)
那女的不肯出来做证,这是关键。

就这样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有没有什么办法在没有女方做证的情况下 证明清白?

能不能给点意见怎么样才能 让女放承认?

首先,要看女方的态度,尽量多的做一些被害人的工作。
其次,找证人证明他俩的关系,证明他两属于男女朋友已经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不是素不相识。(很重要)
最后,公安机关找着个安全套就按强奸未遂处理,要是找到个存折是不是就按偷盗罪处理了,别害怕,他们手里的证据并不是孤证,可以推翻的,最好是在检察院按不予起诉处理为上策。

女的不承认和你哥认识 当然算强奸未遂
可以委托律师 主要还是看女方的态度
或找些证人 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这件事无论有无,都不关房东什么事。他瞎搅和什么。如果她和你哥是同学或早就认识,现在要你哥的同学来证明他们关系很好情况等,关键是女方的意见了。都大学生,懂点法律知识,人家要不愿就算了,要有主见,关系确定或很好也不是这样证明的,就看女方了。

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无罪的1

如果已经按刑事诉讼审理,则可委托律师辩护,如果案件仍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如按你所讲,则此事其实并不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