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至人轻伤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46:45
我朋友晚上被人骑摩托车撞了,多处受伤。肇事司机下车看了看伤者后当场逃逸。但是慌乱中手机从口袋中滑落。伤者的亲属到场报案后把伤者送到了医院。第二天伤者的亲属查到肇事者是邻村杨某的妻妹夫李某(外地人,在杨某工厂工作)。伤者的亲属通知杨某后,杨某留下1000元先让看病,此事由他负责到底(欲私了)。但是第二天杨某的妻子说妹夫李某(肇事者)不知跑哪里了,医药费她不能一直垫付。伤者已经花了2000余元,且面临学校升级考试,现在手脚不能动弹(很可能影响考试)。现在欲起诉肇事者,不知法律怎样处理肇事者,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首先必须报案,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赔偿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拿到事故认定书后才可以起诉。

对方肇事逃逸,应该处15日以下的拘留,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建议积极做好被害者赔偿事宜,以减轻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