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拿到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30:30
事情是这样的,前2天老板对我和办公室的一个同事说 因为公司效益不好 所以让我们现在开始自己找工作把,同事的合同是签到08年6月30日,而我的合同则是到08年底的,我上网稍微看了看,这样终止合同 公司应该要支付违约金的对吗,我是2006年10月底在本公司上班的,我想请问我能拿到这个钱吗 能拿多少,要是老板不给怎么办 因为她没有提及到
合同上有写到违约金 是指如果我没有提前通知而辞职 就支付500元 乃现在公司辞退我 给我也是500的违约金吗 她说是说让我们先找起来,但也是做到6月30日走人

能那到
首先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
要是有明确的解除合同违约金 那就能拿到约定好的钱
其次 完全可以要求公司对你赔偿
这些事情 到劳动仲裁 打听一下 很快就能了解
如果公司老板不同意你要求的补偿
就去劳动仲裁 他们介入 事情就变得容易了
单方终止合同 另一方肯定能得到补偿
大不了 去躺劳动仲裁 很管用的
GOOD LUCK

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最好先找个律师先咨询一下相关的问题。

给你看几条相关的法律吧 这样的话最权威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 规定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