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被盗,责任到底谁负??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15:47
该公司的仓库有管理员两名,共用一把钥匙,另外行保科也留有一把。通常情况下进货都由管理员把关,这次是由上级领导从仓库管理员处将钥匙要走进了货(该货未经管理员手)。事情过后仓库突然被盗,有财产遗失。该公司随即对员工进行罚款:两名管理员分别罚款800(一个月的工资)。该领导罚款300。行保科说他们保留的钥匙早已丢弃,公司并未对其罚款。
请问这样处理符合法律规范么?如果不符合应该怎么处罚呢?
请教专业律师,谢谢

肯定不符合
1首先对员工处罚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如果要管理员赔偿损失,管理员每月赔偿的数目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现在一下子扣去800元(一个月工资)肯定违法,应该要管理员每月支付200元赔偿知道支付满800元。--不管管理员是否存在过失,你单位都不应该用罚款要管理员赔偿,罚款是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你企业无权罚款。

保卫科的理由不成立。保卫科应该同样要承担责任,保管钥匙是责任,必须履行。丢失钥匙不上报,在管理上就存在过错。

不合理
行保科有过错 当然应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不合理呀,这样说的话两名管理员是没有责任的,应该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还有要查清行保科那把钥匙丢啦是不是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