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08:56

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责:
  1、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进行合理的会计监督。
  3、制定本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
  4、参与本单位的各种计划的制定,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有:
  (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2)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基本职能也应当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会计工作是一切财务收支的“关口”,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只有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这一重要程序以后,才能得以认可和实现,并在会计上进行真实、完整的反映。这说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要保证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顺利有效地进行,必须要求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规范的法律依据,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否则,任行其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就起不到把关守口和为经济管理服务的作用。因此,《会计法》突出强调按照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方法、程序、要求,应当按照《会计法》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