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提出要分割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6:51:15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结婚2年,有孩子,男方好赌,女方自己买了个房子开店,现欲离婚,男方提出要分割共同财产,可是他所谓的共同财产就是这房子,买的时候他一分钱也没出过,是女方自己借好多钱买的,如果要分的话是不是要分债务啊?谢谢!
男方父母想要回结婚时给女方的东西还有为结婚所化的钱,合理吗?

以上问题有法可证明:凡是结婚前女方的物品[除首饰和特殊私人身带物品(有限制)极少数]带到男方,婚后一律成为公共财产,其中包括陪嫁的物品,
婚后[结婚后-(分居{有法律公证为有效})离婚]期间任何财产其中也包括后天买的首饰 均是为共同财产当然包括你说的房子及房内的物品。[至于你说的债务问题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还要判断婚后的经济情况 如果证实他们之间有能力购房 情况也许对 己方不利[其中包括你个人就有能力购房]
[[[[[[仅供参考]]]]]]]

如果是结婚期间买得,不管出没出钱都是共同财产。

当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当然,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就不用偿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