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实习协议的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7:20:58
我今年4月1日到某商场实习,签订了一个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时间是自签订日起到乙方(我)提供符合办理用工条件的有关资料(毕业证),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该协议自动终止.
关于违约金部分:
乙方欲解除本协议,须赔偿违约金2000元.

我和该商场未签劳动合同(还在实习协议期限内),但签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在我手中!!现在我想转工,解除这个实习协议,要赔2000元吗??
我意思是,这个协议内规定的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我真的需要赔钱吗?

根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你已经与商场形成劳动关系,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该解除权应当是无条件的,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只限于两种情况,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详见下面25条)。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操作指引】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祝你好运!

该实习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合同法,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违约的话应该赔钱。
所以签约的时候要谨慎、履行和违约时也要三思而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