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后,关于合同顺延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7:28:58
我是07年8月29日生的孩子,08年2月14日上的班(休了5个半月的产假),08年7月底合同到期,我不想再续签了,我想辞职,可他们说合同要顺延,我不知道要顺延到什么时候,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吗?如果我现在辞职是不是要交违约金啊,我什么时候辞职才不算违约啊(有人说从辞职的那天算起再上半年的班是这样吗?)

合同顺延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顺延至妇女哺乳期(一年)结束,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你当然可以放弃这个权利,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如果你没有和公司签订过服务期(培训、保密协议)和违约金,就不需要赔偿任何费用。

你什么责任都没有承担的,也没有违约,也没有违约金。就是走人,什么费用了,继续工作了,这些都没有。你不续签也是你的自由,是你的权利。放心走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