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处于困境,老板强制要求管理人员加班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25:31
公司现在处于艰难时期,因为要求7月销售额必须达到,公司老板要求管理人员今天起,由原来的5点钟下班改为晚上8点。周六的12点改为下午4点。
如果7月销售目标达到,规定即解除。这样做是否合理?
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
我们作为此规定的被执行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管是新劳动法还是老的,这方面都很明确
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就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加班费当然违法
还有,公司处于艰难期其直接责任人不是员工而是老板,老板开办公司直接承担公司的盈亏,现在可能会亏损就找员工的麻烦?那多少次赚大钱的时候什么时候员工提出过不分红多少就解散公司或者炒掉老板?
当然,如果你是股东的话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你出于创业心态可以自愿加班,但如果你是被聘用的那就应该按劳动法来

1、加班:应该是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不能强制,除非企业和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
2、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延时加班为150%,公休日为200%,法定假日为300%
3、劳动法规定加班原则上每天不超过1个小时,特殊情况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4、解决的途径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行,可提请劳动部门仲裁或起诉!

如果换作我,我会认可老板的做法,尽管我知道他违法:
1、我会自觉加班的,因为我和公司的利益是共同的
2、我会好好想想业绩玩不成的原因,可能会提出更好的建议
3、我处以弱势群体。劳动法是能保护我,但不能事事都拿劳动法来挡。如果完全仅靠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的话,早晚会失去更多。

个人意见,不对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