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赠与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30:46
我的朋友最近碰到了一件麻烦事,前妻因故死亡,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她,时间很短,对方提出借口结果办理了登记手续.因婚后10天发现她负有巨额债务,由于她的不诚实导致离婚.对方对离婚不甘心没有达到目的,就伪造借条,公司股份赠与(1.1日登记,1.2日第二天赠与,书面形式用电脑打印,落款是朋友的私章,没有本人的签字),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现要求这方面的律师专家帮我求证一下,法律上对股份赠与没有本人的签字,就凭盖一个章这样的做法无效,有这样的条款吗? 谢谢各位!
问题很复杂吗?请大家帮帮我,法院近期即将开庭很急. 谢谢大家!

你占理。法院看得不是单一证据,而是证据链,互相支持的证据,光有一个打印的东西,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没请律师吗?不可思议,这时候应该请律师了。这不是条款不条款的问题,问题的核心是女主人公涉嫌欺诈。如果你只靠自己辩护,根本不能应付过来,除非你是律师,最终你有可能败诉。
法律不仅靠证据,也要靠解释证据。快请律师吧,不请败诉的可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