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有何新保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41:02
那到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只有接受的份?

根据你的陈述,简单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二、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三、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者依照上述第四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