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限制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23:18
事情是这样,我与公司不久前签了一份竞业限制合同,两年内不得到同性质的公司。现在我想走。
我的情况是,我是一名尚未毕业的学生,但是只是在等6月底7月初拿毕业证。还没有与这家公司签定劳国合同。但是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不知道这份竞业限制合同对我是否有效?

要看你签的竞业合同里面有无“竞业保证金”的条款,

就是你在和公司签竞业合同时,

公司要和你商谈,要求你在公司要求的时限内不得

到竞争公司工作,但是公司会在此期限内每月支付给你

一定数量的竞业保证金,具体金额需要面谈商定,

如果合同里没有此条款,则视为无效。

这是新劳动法解读培训时我学到的,

专门针对竞业霸王条款的新内容,

是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

是这样的,不是什么人都会使用竞业禁止的
只有高管或者高级技术人员等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人才使用
对其他人来说,写了这一项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就是说,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就不受限制,而且公司不给钱,你就不用搭理他们

你已经工作了,就认为有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超过一年还不订立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且公司单方面解除时,你可以要求支付工资的双倍作为赔偿金

法条如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再给你一个法条的地址~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所以要看用人单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