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请进:请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和草拟一份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6:29:33
张莲蓉,女,77岁,丧偶。有子女三人,长子王强,次子王建,长女王丽。现向你咨询一下问题:长子、次子一直对张莲蓉不孝顺,平时很少来看她(张莲蓉)。前一段时间生病,两个儿子都不管,是女儿照顾她,陪她去医院,给她做饭洗衣。两个儿子从来没有给过她任何赡养费,更不用说关心她了。现在张还有一些财产,担心以后会有事端,对女儿不公平。张有以下想法:
1、断绝和两个儿子的母子关系。两个儿子以后不用再管她,她也不管两个儿子。
2、名下有房屋两间,存款8万。打算如果女儿以后孝顺,可以把财产给女儿。如果儿子也孝顺,谁孝顺就分给谁。
3、希望能立遗嘱。
4、张莲蓉还有弟弟张联动、妹妹张连敬,他们可以监督儿女的行为。

请律师针对张莲蓉的情况和想法,予以书面解答,给出你的法律意见,并替张莲蓉草拟遗嘱一份。

请律师和专家认真作答,要完整的答案,可以发我邮箱shensecy@msn.com
回答不够认真的我绝不给分,回答好的有高分奖励!谢谢各位帮助

1、断绝母子关系法律上不予以承认,而且也没有任何部门会办理断绝母子关系的事项。
2、按您说明的情况看,可以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是,钱是不能写入遗嘱办理的,因为钱和房屋不一样,房屋属于不动产,钱属于动产),谁对她好就立遗嘱给谁,并且遗嘱公证可以多次办理,以后谁对她好,就可以再立遗嘱给谁,公证遗嘱是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3、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办理公证遗嘱(需要的手续:张莲蓉的身份证、户口簿、产权证、离婚证明,并且张莲蓉亲自到场,如年岁已高,行动不便,可以申请两名以上公证员到家中办理)
4、如果自行立遗嘱,不进行公证,需要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为中证人,但我个人觉得还是去公证处立公证遗嘱为好。
遗嘱范文我将于星期一(6月23日)上班后,发送到您的信箱里。
注:本人在公证处上班,并非律师,但每年我处办理遗嘱公证几百件,像这种情况也不再少数,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借鉴。

你说的以经很明了,就是想把遗产留个女儿,不给儿子!同时由弟弟妹妹作证和监督。所以本人写的如下:
遗嘱
本人(张莲蓉)年事已高,老伴已故!家有点个人财产,想留给儿女,我孤独生活了这么多年,儿女心事不一,谁孝顺我心里有底。所以,我打算我走了以后,所有财产只留给长女王丽。对于二个儿子(长子王强,次子王建)一直以来对我的不孝,我也不想多说他们二个(长子王强,次子王建)。但从今以后,我与他们二个(长子王强,次子王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生病的时候你们就没和我有过关系,我死了后更不希望你们与我有什么关系!希望你们二个理解!
本人有弟弟张联动、妹妹张连敬,让他二个作证,并参与监督!
张莲蓉
年月日
张莲蓉 张联动 张连敬 分别签字和手印

最后,最好到公证处公证下,使这个遗嘱无懈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