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45:53
我在一家商务酒店做商务中心文员工作,工资是1050元/月,工作时间安排是,早班7:30-17:30中间没有休息时间,晚班是9:00-22:00下午14:00-16:00两个小时休息,平均两周还有三个大班7:30-22:00中间没有休息时间.每周五算休息日,这样符合劳动法吗?而且我的岗位有两个人,平时包桌的客人多了,我们需要站在大堂当迎宾,门童休息(每周四休息)时我们还要替门童看前门,大堂有些贵重物品还划分到个人,需要看管!如有损坏个人承担!请问这样的工作安排合适吗?

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时间基本上是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30,期间的13:30-16:30为休息时间,餐饮行业基本上每个月都是四天休息,不管是办公室、还是财务都是一样的,在六、日生意比较好的时候,基本上公司上级领导都会发动二线人员下一线帮忙,这也早已是餐饮业一项的作风,因为我们要服从领导的安排。其实服务员是最辛苦的,每天下班基本上都是没点的,只要客人还在,他们就得坚持服务,经常也是加班加点,为了几百块钱的工资,只能去适应,正所谓适者生存嘛,其实不管是什么工作,只要你习惯了,其实想想也就这样,毕竟来说工作还是两面性的嘛,能适应就做,不能适应就换个工作。
对于劳动法来说,基本上私人的餐饮业都不能做到的,不用去奢求太多,只要能按时发工资、不拖欠工资也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