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贴现,转了好几家单位了,现在持票人托收不到钱,理由是出票人挂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50:29
我想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单位收到一张承兑,是老板的一个朋友拿过来贴现的,贴给他了之后,我单位急需要用钱,也去贴现了。然后这张承兑转了几家,到了支付日,持票人去托收。但是告之,这张承兑已经挂失,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单位有责任吗?据我们去了解的情况是:那张承兑,也就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拿来的,其实这张承兑,他只是去帮一家单位代收贷款的,可是他没有去交钱。可能直接到我公司来贴现,自己挪用了那笔钱。那么出票单位发现给应付单位的钱没收到么,所以他就去挂失了。碰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急急。。。。。。。。

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应该看承兑银行的行号,即哪家银行,同时看承兑汇票后面的背书是否连续,每一个背书人都可以追偿。

关键是你们老板的朋友在汇票上是否背书,你们老板得到汇票是支付了对价,是有权追偿的,即便是汇票挂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