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劳动法对辞工有什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33:18
我们厂6月7日还没有发3月的工资,于是我们就申请急辞工,工厂也批了。但等到19日发工资时,也只发了四月的,三月和五月的工资仍然欠着。我们找老板理论,老板说:根据劳动法可以扣我们一个月的工资。这合法吗?
我就是想知道,企业拖欠工资后,员工如何辞工合理,另外员工急辞工要扣多少钱.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诉讼,理由应该为老板拖欠工资,辞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老板即可.而且不但要把全部拖欠的工资发给你外,还要补发至少一个月工资,因为企业老板本身就已经违反劳动合动法了.

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注:是这样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按照规定员工辞职须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急辞工须应当按当年正常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补偿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