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问题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58:57
别人欠了我1千块钱,写了欠条了!但是现在他不还给我。还说让我告他去。我可以起诉他吗?如果他没有经济来源,可以让父母代替还吗?我能要回钱吗
我可以从他要利息吗?欠条写20号还,现在又说不还了。要起诉应该去法院,检察院还是公安局?

1,如果你有欠条,可以起诉.
2,如果他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有义务替其偿还.
3,如果你们当初没有约定利息,不可以要求利息.
4,写个起诉状送交法院.

1、你可以起诉。
2、他没有经济来源,你也不能要求他父母来代替清偿,除非他是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欠条中如果没约定利息,法院很难支持你要求他支付利息的请求。
4、起诉到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楼上回答较为完整,但是漏了个前提:写欠条之日起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