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没有明确规定在处于生命危险的境地时,老师必须要优先保护学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44:03
注意,这里面的危险的境地应该指“老师和学生同时处于这种危险的境地(随时会死去)比如特大地震时。
优先的意思是指”老师在保护学生的同时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死亡。”

答案:觉得幸福。

你知道为什么会有《未》法么?
你是想说教师不是警察吧!
要知道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教师是在学校教学生们上课的老师。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学校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学校有义务保护孩子在学校范围或者外出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孩子不受到伤害。
即便是在特大地震,只要孩子在学校或教师把孩子带出做课外活动,学校即老师在没有把孩子平安交给孩子家长之前,是必须对孩子的安全负责。
如果还有疑问,你就找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或买本《未》法及相关法律解释多学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