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养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4:20:18
我在70年代,分家单独过日子!签定协议:由弟弟来赡养两位老人.并且居住在弟弟家!此分家单没有弟弟的签字,并且弟弟没在现场没有此分家单,当时有见证人在场,此分家单是否成立合法!
98年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还是一直住在弟弟家!我只是一年当中,有半年时间,给老人送饭,其余半年由弟弟负责!2000年每家的中年人带一位老人参加养老保险.按照规定老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因为老母亲自从父亲去世后,就患上了老年痴呆!所以养老金一直由我领取,但我并没有交给老人.就此事弟弟与我产生分歧.
现在应该是我给老人送饭,可弟弟想让老人轮着吃住!在我还没同意的情况下,弟弟现在把家里的门,锁上了,老人被锁在门外!弟弟要求老人轮着吃住,母亲的养老金一人一半或者老人一直在谁家住,养老金就给谁,用来支付老人的日常支出!
我该怎么办?才能解决此事!弟弟把老人锁在门外不违法吗?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每个做儿女的都应该赡养老人。这是法定义务。你也有不妥的地方,比如养老金,此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带领后应该及时给付老人。不应私自占有。至于分家单的效力问题,我认为不是主要的,主要看弟兄二人对老人的态度。

老人养老,法律上叫做赡养。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