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案件,我该付多少责任?又该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40:11
我父亲与别人发生争执,别人殴打了我父亲。当时,我赶到现场,面对对方的挑衅。我拿砖头砸了对方的脸。导致对方下颌骨断裂而住院。此事以交至派出所处理,派出所收取了我1000元保释金。现在派出所又催要我对方的医疗费,我的经济困难,实在拿不钱了。请问? 我在此案中付有什么多少责任?在我没钱的情况下,我又该怎样赔偿对方呢?跪求答案!谢谢!
对方也将我父亲殴打致皮外伤,对方现在又通过派出所催要4000元医疗费。我实在拿不出钱了,我该怎么办?跪求答案!

1、此案中,你负全责阿。故意伤害,如果构成伤害轻微伤以上等级,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如果你不能赔偿对方,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建议你主动付清,私了此事。

2、你父亲的伤,可以上医院去治疗,要求对方承担同样的责任,做好伤残鉴定。

负主要责任 对方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 从可执行的 财产中支付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如果对方的伤情达不到轻伤以上,你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因对方对伤害结果有过错,可以适当的减轻你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的伤情达到轻伤或轻伤以上,你将会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你没钱的情况下,对方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暂时中止执行,待你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