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这个问题答案,明天要交了人身与财产保险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9:09:18
2005年8月3日,广东省某市公安局分局为在职干警向某家保险公司投保了福寿安康保,每人的意外上海保险金额为15W元,疾病死亡的保险金额为10W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8月4日始至2006年8月3日24时止。2006年7月1日上午7时,该公安分局干警黄某发现倒在该公安分局干警宿舍楼梯口,身中数枪,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人员调查现场后,证实黄某是被某妻子陈某本人所配的七七式手枪枪杀,陈某事后也畏罪开枪自杀身亡。通过调查,了解到是陈某怀疑黄某有婚外恋情,造成夫妻感情不和,矛盾不断激化,最后出现了这样令人遗憾的后果,事后黄某的儿子,父母到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这笔保险金?保险金应该支付给谁?

这是属于意外身故,因此按照意外保额的15万来说,保险公司可以全额赔付,并保留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或者去公司直接查询保险金受益人,保险金额直接赔付给受益人,如果没有受益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顺序人不在的时候,就改第二继承顺序继承

应该支付,保险金给受益人,没有受益人的,按继承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