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法官给点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57:09
我的一个朋友的父亲 前几天在北京 因报复 抢劫伤人 应该是重伤害 他有犯罪前科 也是抢劫 我想知道这样应该会判什么罪

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处罚的基本依据是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有犯罪前科的,会从重处罚,可能会判二十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根据犯罪情节和伤害程度,估计在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现在时候不对,百日迎奥运期间,从重、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