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进入一家韩国公司的可现在还没有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55:54
如果我给他发生纠纷如何向他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进行索赔: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具体问题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从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一直到签订合同为止。保留好你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如没有上保险还可以要求补上保险。

楼上的回答已经很全面了,但还有一点你可以参考,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